人民棋牌游戏- 棋牌游戏平台- APP下载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网络赌博案件(三)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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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棋牌游戏- 棋牌游戏平台- 棋牌游戏APP下载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网络赌博案件(三)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根据国务院2017年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条、第四条、第六条规定,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交易应当在期货交易所等法定期货交易场所进行,禁止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简言之,期权是一种以股票、期货等品种的价格为标的,在法定期货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金融产品,在交易过程中需完成买卖双方权利的转移,具有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龙汇“二元期权”的交易方法是下载市场行情接收软件和龙汇网站自制插件,会员选择外汇品种和时间段,点击“买涨”或“买跌”按钮完成交易,买对张跌方向即可盈利交易金额的76%-78%,买错张跌方向则本金即归网站(庄家)所有,盈亏结果与外汇交易品种涨跌幅度无关,实则是以未来某段时间外汇、股票等品种的价格走势为交易对象,以标的价格走势的张跌决定交易者的财产损益,交易价格与盈亏幅度事前确定,盈亏结果与价格实际涨跌幅度不挂钩,交易者没有权利行使和转移环节,交易结果具有偶然性。投机性和射幸性。因此,龙汇“二元期权”与“押大小、赌输赢”的赌博行为本质相同,实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之间的对赌,是披着期权外衣的赌博行为。

  被告人陈庆豪在龙汇公司担任中国区域市场总监,从事日常事务协调管理,维护公司与经纪人关系,参加各地说明会、培训会并宣传龙汇“二元期权”,发展新会员和开拓新市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条规定的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投放广告、发展会员等服务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其非法所得已达到《意见》第二条规定的“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5倍以上,应认定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但考虑到其犯罪事实、行为性质、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从轻量刑情节,对其有期徒刑刑期予以酌减,对罚金刑依法予以维持。陈淑娟、赵延海面向社会公众招揽赌客参加赌博,属于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行为,且行为具有组织性、持续性、开放性,构成开设赌场罪,并达到“情节严重”。原判认定陈淑娟、赵延海的罪名不当,二审依法改变其罪名,但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维持一审对其量刑。

  实践中,网络赌博对赌资累计的认定应坚持“罪责刑相适应”“主客观一致”的原则,不能机械地将其中“实际支付资金数额”扩大理解为“每次转账上分就视为实际支付了一次资金数额”,并以此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中,赌资数额累计的一次资金数额”,更不能将其中“实际支付资金数额”缩小理解为“实际赌本作为赌资数额”,并以此作为“赌资数额累计的资金数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彭某等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关于赌资数额的认定,应当秉持客观原则,网络赌博的投注应从投注的本质去理解,即认定赌资数额累计的计算方法要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通过网络实施开设赌场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依照开设赌场行为人在其实际控制账户内的投注金额,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如无法统计,可以按照查证属实的赌场人员实际参赌的资金额认定。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之规定,按照参赌人员陈述、被告人供述所指向的赌博规则和参赌时间节点、频率,因持续时间较长,即便以每天最高的投注额来计算,也明显超出30万元的标准。在同一网络赌博平台、同一赌博规则下,频繁收支转账、重复滚动投注的,要充分认定参赌人员、被告人的主客观内容,即双方均“内心认同”的“一次赌博行为终结”,这样才符合刑法意义上“完整的一次行为”评价。结合本案,根据日常作息规律和开支用度、参赌人员及被告人主观表述、赌博平台运营特征及赌博及时性、短促性、持续性的整体逻辑,认定按“参赌人员每天最大投注额+总赢取额”的标准,作为“赌资数额累计的一次资金数额”,最为贴近本案犯罪性质。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张某、裴某某等以营利为目的,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客服管理、收取赌注、提现等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赌博网站服务器处于境外,相关人员多系外国籍人员,但在中国境内开设工作室从事跨境赌博活动,有中国公民参与,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与中国或者中国公民发生直接联系,造成实际侵害或影响。故中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至于具体管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的规定,本案管理者所在地、部分网络赌博行为地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故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本案有管辖权。张某、裴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裴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邵某、葛某、戴某某、丁某共同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邵某、葛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丁某、戴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邵某、葛某、戴某某、丁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以从轻外罚。原审法院认定邵某、葛某、戴某某、丁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并无不当。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裁判。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在案证据证实郭某峰等人以购物为名,通过网络招揽他人到其搭建的某山网络平台参与购物升级活动,参加者根据升级规则竞猜购买奇偶,网络平台根据重庆某彩票开奖彩票尾号的奇偶性来确定升级成功与否,再根据事先确定的奖惩方案决定升级活动的盈亏。在案参与升级活动的人证实系为了赚钱而参加购物升级活动,并非为了实际购物,参加者也基本知晓升级活动的规则及参考依据。虽然在案证据证实郭某峰等人为引诱他人参与购物升级活动有虚假陈述行为,但在案证据不能证实郭某峰等人在每次升级活动中均有篡改竞猜结果的行为,即使在微信群里制造气氛的“指导老师”也无法猜中结果,只是制造气氛引诱参加者继续参与升级活动。本案竞猜对象的结果是客观明确的,具有随机性、偶然性;参加者对中奖规则以及升级赔率是明知的,并未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财物。在案证据显示参加者在升级活动中几乎都曾有过盈利,且属于多次反复参与活动,审计报告还显示少部分参加者最终获利,故郭某峰等人实施的购物升级行为符合赌博活动的射幸规则。综上,郭某峰等人系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吸引社会公众参与赌博活动,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故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如上裁判。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根据国务院2017年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条、第四条、第六条规定,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交易应当在期货交易所等法定期货交易场所进行,禁止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简言之,期权是一种以股票、期货等品种的价格为标的,在法定期货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金融产品,在交易过程中需完成买卖双方权利的转移,具有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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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网络赌博对赌资累计的认定应坚持“罪责刑相适应”“主客观一致”的原则,不能机械地将其中“实际支付资金数额”扩大理解为“每次转账上分就视为实际支付了一次资金数额”,并以此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中,赌资数额累计的一次资金数额”,更不能将其中“实际支付资金数额”缩小理解为“实际赌本作为赌资数额”,并以此作为“赌资数额累计的资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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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邵某、葛某、戴某某、丁某共同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邵某、葛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丁某、戴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邵某、葛某、戴某某、丁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以从轻外罚。原审法院认定邵某、葛某、戴某某、丁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并无不当。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裁判。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在案证据证实郭某峰等人以购物为名,通过网络招揽他人到其搭建的某山网络平台参与购物升级活动,参加者根据升级规则竞猜购买奇偶,网络平台根据重庆某彩票开奖彩票尾号的奇偶性来确定升级成功与否,再根据事先确定的奖惩方案决定升级活动的盈亏。在案参与升级活动的人证实系为了赚钱而参加购物升级活动,并非为了实际购物,参加者也基本知晓升级活动的规则及参考依据。虽然在案证据证实郭某峰等人为引诱他人参与购物升级活动有虚假陈述行为,但在案证据不能证实郭某峰等人在每次升级活动中均有篡改竞猜结果的行为,即使在微信群里制造气氛的“指导老师”也无法猜中结果,只是制造气氛引诱参加者继续参与升级活动。本案竞猜对象的结果是客观明确的,具有随机性、偶然性;参加者对中奖规则以及升级赔率是明知的,并未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财物。在案证据显示参加者在升级活动中几乎都曾有过盈利,且属于多次反复参与活动,审计报告还显示少部分参加者最终获利,故郭某峰等人实施的购物升级行为符合赌博活动的射幸规则。综上,郭某峰等人系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吸引社会公众参与赌博活动,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故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如上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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